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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宣发〔2015〕1号】关于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9日 09:55 点击:[]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关于评选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榆宣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在各党总支、支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 经2015年1月18日校党委1次会议研究,确定下列48位同志为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具体名单如下:

文学院:杨美芬 王 芳

政法学院:李海宝 司雪侠

外语系 :李冬艳 白 虹 高燕鹏

艺术学院 :马 铖 白 云 郝翠萍

管理学院:李 季 张 迪

能源工程学院: 杜 荣 折海成 李 艳 刘建勃

化学与化工学院:陈 碧 慕 苗 刘 侠

生命科学学院:乔 楠 张 颖 王 雯

信息工程学院:艾晓燕 张雅琼

体育系:王利娥

数学与统计学院 :贺永春

建筑工程系:彭 军

继续教育学院:宋 潇

教科部:方卓君

思政部:刘守跃

图书馆:杨 月

润泽集团:俞彩东

附小: 马绥宁

机关:王 艳 王小康 刘司先 王 虹 薛晓霞

张 烨 郭婧婧 冯彩虹 韩海英 张 静

张国涛 周明芳 张 军 高 芸 樊晓蕾

学校党委和行政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新贡献。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为把我校早日建成榆林大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榆林学院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