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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宣发〔2015〕2号】榆林学院2015年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0日 09:42 点击:[]

 

2015年,学校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为推进榆林大学建设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一、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1、成立榆林学院党委理论宣传讲师团,依托讲师团做好党委和院系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工作。

2、启动院系理论武装试点工作。选择1-2个院系,通过讲师团成员专题辅导报告、座谈会、考察学习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院系部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

3、做好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换届工作。做好年度思政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组织社科教师、党政管理干部围绕“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党”、“厚德陕西”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4、邀请校外专家和讲师团成员,为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

5、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教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主线,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探索建立示范性思想理论教育资源网站、学生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推进辅导员博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客建设。积极探索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服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扩大校园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贯彻落实《陕西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榆林学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推动党政工团、院系、学生社团各方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处可见、人人知晓。开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文明礼仪大赛、微电影剧本创作大赛、微电影大赛、漫画创作展、书法展、家风家教礼仪大赛等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细处,落到实处。

8、精心组织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发挥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作用,丰富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构建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校园节日文化。

9、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我校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发挥人才、专业学科优势,推动法律、文化、教育、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逐步形成“一院一品牌”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

10、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好青年教师师德水平调查和“什么样的教师最可爱”网络调查。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11、在大学生中开展孝敬、诚信,勤劳节俭教育。继续举办“青春榜样”评选活动;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邀请省市“道德模范”、“优秀村官”、“榆林十佳青年”走进校园,在大学生中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模范的良好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12、组织实施好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启动仪式,通过模拟法庭、审判活动进校园、法律大讲堂、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

三、深入推进文明校园、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13、贯彻落实《陕西省2015年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夯实责任,为榆林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做贡献。

14、出台《榆林学院校园文化环境管理规定》,整顿和规范校园文化环境,优化育人环境。

15、统筹规划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创建品牌性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1-2个优秀校园文化成果。

16、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在五四青年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举办文艺晚会;举办摄影大赛、主持人大赛等活动。

17、大力发掘和培育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校史展览馆等校园文化平台的育人功能。规范LED显示屏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丰富国旗护卫队育人形式。鼓励支持拍摄反映院系学科、专业特色的宣传片。

18、认真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和表彰工作。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做好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9、加强对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理原则,严格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出版物的备案审核。

20、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新媒体培训会、网友见面会、发放网络安全宣传传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形成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氛围。

21、推进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加强校、院系、部门网站、校报校刊、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学生课堂和社团活动的管理。落实学校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网站内容先审后发责任制度。加强与榆林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等网络主管部门的联系,强化网上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在校园的传播和影响,确保校园网络舆论空间清朗有序,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五、为推进榆林大学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2、以推进榆林大学建设为宣传重点,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与《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陕西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陕西电视台》、《中国教育新闻网》、《西部网》等中省主流媒体联系与合作,策划组织专题宣传报道,提升学校在中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23、落实《榆林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形成学校新媒体宣传矩阵平台,形成强大宣传合力。进一步提高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24、实行院系、党政部门网站评比奖励制度,推动学校各级各类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在学校对外宣传中的作用。

25、加强舆情监控工作,提高舆情研判和处置能力,完善舆情信息通报及反馈机制。

26、认真做好校园宣传工作,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校刊、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健全和完善校、院(系)和部门两级宣传报道工作体系。加强网络评论队伍、网络管理队伍、舆情监测三支队伍建设。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