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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宣发〔2016〕1号】关于表彰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1日 09:21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榆林学院宣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2016年1月7日校党委第1次会议研究,确定下列28位同志为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化学与化工学院:陈锦中 徐 绘

生命科学学院:刘玉娥 王建武

管理学院:刘银玲

政法学院:李婉秋

信息工程学院:韩亚平

能源工程学院:常 苗 李 丹

建筑工程系:张亚宁

数学与统计学院:延卫军

文学院:王 芳

外语系:张艳萍 张 婷

体育系:崔 轩

艺术学院:杨雨佳 赵一鸣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李醉海

思政教育部:薛 杨

教育教学部:申腊梅

图书馆:任晓锋

润泽集团:宋小震

附小:宋海芳

机关党总支:张慧仙 苏 毅 李艳军 屈晓渊 康泽龙

校党委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新贡献。希望全体教职员工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为把我校早日建成榆林大学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