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文件 - 正文

【榆林学院宣发〔2015〕6号】关于组织推荐第三届“榆林好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0日 15:45 点击:[]


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榆林市打造“大爱榆林”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师生参与推荐第三届“榆林好人”活动。根据榆林市文明办文件精神,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做人根本,遵守公民

道德基本规范,践行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强化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日常生活中能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所文明有礼、邻里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

3、深刻领会“行善立德”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4、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5、全校教工、学生都可以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奖项设置

榆林好人评选设立“美德少年”、“美德教师”、“美德家长”、“当代活雷锋和优秀志愿者”、“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城管”、“最美导游、游客”、“最美工人(含矿工、石油工人、农民工、环卫工等)”、“最美司机(含出租、公交、长途客运、公务等)”、“最美村官”、“最美老人”、“诚信商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10-20名,我校拟推荐3-5名。同时,设立提名奖若干名。

2、推荐程序及名额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广大教职工、学生参与评选推介榆林好人活动,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荐1名候选人。

3、材料要求

(1)入选过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的不再作为本届“榆林好人”候选人推荐。

(2)推荐表等材料由所在院系、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宣传部。

(3)材料要求:包括“榆林好人”推荐表(含电子版)、500字(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及职业或居住地、简要事迹等)、1500字(题目要高度凝练,紧扣主题,全文采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的好人事迹材料。5寸照片两张(一张工作场景照、一张免冠正照),有视频更好。以上资料统一整理打包,发送至宣传部邮箱(807732097@qq.com), 同时将纸质材料(含推荐文件、推荐表、照片、500字和1500字事迹材料等)一式两份报送到宣传部510。

(4)评选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前。

(5)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公示无异议后,由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审,确定3-5名候选人,报党委会议研究,最终,报校党委会审议后,公示三天,如无异议报送市文明办,参加全市评选。

三、表彰奖励

最终入围第三届“榆林好人”的人员,市文明委将进行隆重表彰。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推荐,让教师、学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过程成为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过程。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好人、当好人、帮好人的浓厚氛围。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