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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宣发〔2015〕13号】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1日 15:45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陕教政办〔2015〕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多渠道、多手段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尤其是熟悉教育类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从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邀请法学专家、法官及资深律师举办学术讲座。

(三)开展大型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四)举行模拟法庭观摩活动。

(五)举办审判活动进校园活动。

(六)组织师生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七)政法学院教职工志愿分会与青年志愿者开展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

(八)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志愿分会与青年志愿者开展网络安全、安全上网知识宣传。

(九)管理学院教职工志愿分会与青年志愿者举办网络金融安全知识宣传。

(十)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校园网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活动期间,宣传部要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平台宣传法制知识,营造学习氛围。新闻中心要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将活动主题在学校重要场合进行宣传。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防止形式主义。

(三)认真总结。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各部门要制订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本院系、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活动,活动方案12月4日前报宣传部。

联系人:高春燕

联系电话:3891959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