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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营造和谐法治校园—榆林学院“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普法活动创新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7日 09:22 点击:[]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校园文化建设越来越成为大学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加强大学文化建设不仅是大学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学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和文化引领功能的需要。法治文化是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抓手,开展高校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为榆林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增添了新的亮点,形成了新的特色。

从1986年起我国开展全国性的普法教育活动,到今年为止已经是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了。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所以2001年12月4日也就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2001年榆林学院法律大专班创建,2005年开始招收本科,迄今已经办学1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从2001年起我校逐渐开展全校性的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2009年法学专业并入政史系成立政法学院,12.4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也正式成为我校一项常规性、系列性教育活动,每年我们政法学院精心筹划,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宏大、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党关于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精神,提高全民法治观念;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宣传内容,使"12·4"进一步在我校及榆林市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以及助推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舞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目标与思路

立足于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我校以法学专业师生为实施主体,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每年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我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校范围内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助推校园文化建设。同时有助于法学专业学风建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教学工作,突出法学专业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提高法学专业同学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扩大我校法学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影响,以我校为宣传平台辐射全市,创新榆林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法与过程

(一)加强领导

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开展为抓手建设校园法治文化,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融法学专业实践和普法宣传教育于一体,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在每年开展活动时都得到学校党委、行政及各部门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力支持。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在我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学校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团委的大力支持下,以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师生为组织和实施主体,以我校普法协会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开展,覆盖全校,面向全体学生进行。

(二)思想重视、精心组织

每年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我校组织开展以下具体活动内容:

1、榆林学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11月中下旬,邀请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及我院领导,隆重举行榆林学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党委宣传部主持、校级领导宣布、政法学院主要领导讲话,学生代表发言,政法学院全体师生及全校每个院系派师生代表参加,榆林市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拉开我院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的帷幕,在我校及全市营造法制教育宣传的氛围。

2、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法治的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我们一般分榆林市世纪广场和榆林学院校园两个位置进行大规模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形式有:传单宣传、海报宣传、横幅宣传、宣传栏宣传及电子屏宣传六种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和力度。

3、学术讲座。每年我们邀请法学理论界专家及实务界资深律师、法官就法学专业的理论前沿及司法实务过程中的困惑等问题,给我院师生作二至三次专题报告。如曾邀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崔利平《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对接探析》、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合伙人律师段万金《公民个体对国家法治进程中的作用》、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依法行政与我国行政程序制度的建设》、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树《行走在现实路上的法治梦》、香港城市大学陈淑正博士《香港与大陆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师安宁《中国法治生态问题探析》等等,目前为止,已先后邀请陕西省高院、榆林市中院、榆阳区法院等各级法院资深法官、香港、北京、西安、榆林等全国及省内外资深律师以及北京、西安等省内外高校著名学者作过二十余场有影响的讲座,每场讲座参加师生人数均为400人左右,取得不错的效果。

4、大型义务咨询活动。每年由我院普法协会组织,我院法学专业本专科学生具体实施,法学专业教师具体指导,在榆林学院图书馆前面向全院师生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解答师生的法律困惑和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在榆林市世纪广场设点面向社会义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接待咨询上百人次,提高学生实践能力。通过12.4大型义务咨询活动,同时扩大宣传我院设有法律诊所同时也是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榆林市优秀青年维权岗站点,常年接待校内外法律咨询,由法学专业师生常年为我院师生及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既推动法学专业师生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时也促进我院法学专业师生的法学专业知识服务于地方社会的发展。

5、模拟法庭大型观摩活动。每年我们在12.4前夕或当晚,在我院图书馆报告厅,届时邀请我校相关领导及律师事务所、法院等实务界资深法官、律师光临指导点评,面向全院师生举办规模宏大的"12·4"模拟法庭观摩活动。这是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榆林学院法学专业的一次重要普法活动,由法学专业老师指导,法学专业大二学生具体参与,模拟当年社会影响较大的真实案例,如许霆案、招远杀人案、药家鑫案等,每次参加学生人数为四百至五百人,该活动对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加强大学生日益淡薄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校师生法制意识意义重大。

6、审判进校园活动。每年我们联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榆阳区人民法院的业务庭,将刑事或民事典型案例的真实审判过程搬进校园,在我院模拟法庭实验室真实再现庄严的审判程序,给我院法科学生专业实践的锻炼,对全院师生也是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

7、组织师生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每年12月4日,我们榆林市市、区两级法院都会开展“法院开放日”,届时政法学院组织法学专业师生参加。法院通过面对我院师生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汇报一年来法院的工作总结,介绍参观法院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为法学院师生了解法院工作,了解我市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规模宏大、广泛深入的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带动全校上下,在教室、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办公室等学校的各个角落,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栏、摆放展板、发放传单、滚动电子屏、张贴海报、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形成了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方式。从行政楼到各学院,从一线管理干部到每位师生员工,全体动员,全员参与,提高法制意识成为大家的共识,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效能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的全面提升。通过以上七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使得我校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成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和亮点,对于深入开展我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法治和谐校园,提高全校师生法治意识意义重大。

三、取得成效及经验

(一)取得的成效

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我们均有启动安排、有实施落实,有活动总结,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1、通过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开展,为我院法学专业的同学(包括法学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平均每届人数100名左右)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实践锻炼的机会,加强了理论知识与法学实践的结合,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法学专业的办学质量,扩大了我院法学专业办学的社会影响均具有一定意义。我院法学专业从2009届到2015届本科毕业生,连续七年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骄人成绩,远远超过全国平均通过率,同时高于西安、北京等很多名校的通过率,被《榆林周刊》、《南方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后附《榆林学院政法学院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统计表》)

榆林学院政法学院历届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统计表

年级

学生数

报考人数

通过人数

通过率

2009届

57

17

8

47%

2010届

55

49

37

76%

2011届

47

44

36

81.8%

2012届

28

28

17

61%

2013届

46

35

22

62.8%

2014届

45

44

23

52.3%

2015届

56

42

19

45.2%

2、通过精心组织,面向全校一万多名师生扎实开展的上述一系列活动,我们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宣传日的学习氛围,深入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全校师生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为建设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入地推进我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3、该系列活动从课堂内到课堂外、从学校到市区(如义务咨询活动每年都在世纪广场开展),从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为法制宣传月活动,每年从11月中下旬持续至12月中下旬,影响和辐射范围广泛,开展时间较长,使我校成为全市普法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并积极服务地方社会的发展,推动法治榆林建设。

(二)工作经验

1、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实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形成了共同参与普法宣传、共同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共享和谐法治校园成果的可喜局面。

2、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全面的实践平台锻炼法学学生、以丰富的形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的法治校园氛围。

3、坚持课堂教学与法制宣传各项活动相结合,以课堂理论教学为指导,紧密结合12.4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模拟法庭、义务咨询等技能实战训练,体现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及法学专业实践平台的应用和创新,推动法学专业办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目标的实现。

4、将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抓手,推进学生守法、诚信建设。

审判进校园

模拟法庭

世纪广场开展普法活动

榆林市区普法宣传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

参加榆阳区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

学术讲座

模拟法庭参加人员合影  

12.4系列普法活动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