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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高校实地考核测评细则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2日 15:18 点击:[]

一、宣传教育

1.校园显著位置有政治主题类公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校风、校训宣传展示;教室、学生公寓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校园显著位置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2.校园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师生知晓。

3.全体师生知晓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12个主题词的基本内涵。

4.学校餐厅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温馨提示。

5.校园文化健康向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创建工作

6.创建无烟校园,校园、办公场所有“禁止吸烟”提示牌,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无烟灰缸;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以及校园道路、绿化带、花盆等无烟蒂。

7.开展文明教室、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餐厅等创建活动;定期组织优秀大学生、优秀教师等评选活动。

8.学校专题研究文明校园工作,有创建工作会议记录。

9.校园及建筑物内环境整洁、井然有序,不能有显著垃圾、散落垃圾、没有随地吐痰现象,没有乱张贴、乱涂写和其他卫生或秩序问题。

10.校园无流浪狗。

11.校园广告张贴规范,无野广告。

12.校园、家属区车辆停放有序。

13.校园及建筑物内无杂物堆放、无乱搭乱建。

榆林市督察组从11月19日至30日将采取明察暗访、全面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我校进行督察,请各学院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学院创建工作进行通报。

榆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