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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 15:34 点击:[]

(2017年5月11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我省落地生根,实事求是总结了过去五年的成效和经验,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建议,政治站位高,主题鲜明,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必将引领和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大会充分肯定十二届省纪委的工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讲话精神,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管党治党责任压力逐级传递,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实现全覆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惩治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大会指出,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是我省决胜全面小康、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聚焦主业不发散、担当主责不缺位,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省委“三个助力”,为追赶超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提供纪律保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进行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素质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大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于担当、务实扎实,努力为我省决胜全面小康、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