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法学院 作者:刘飞琴 核稿:白炜 编发:蹇攀峰
2013年9月24日,备受全国关注的“‘房姐’龚爱爱系列案件”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我校政法学院法学教师、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雪侠、刘飞琴担任该系列案件中王红霞、贺亚玲玩忽职守一案被告人贺亚玲的辩护人。结合案卷材料、事实调查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两位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贺亚玲玩忽职守罪的指控进行了不成立辩护。公诉人和辩护人经过激烈的辩论,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房姐’系列案件”包括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四案。
近年来,我校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主动适应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以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平台积极参与地方司法实践,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现有7名兼职律师,达到专业教师人数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