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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0日 10:30 点击:[]

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舆情事件,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榆林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信息公开与发布。凡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信息,统一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经同意,各部门、各学院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2.新闻宣传。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宣传报道,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及时宣传学校疫情防控动态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事迹,弘扬正能量,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心。

3.回应师生关切。针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师生关注的问题,做好信息搜集汇总,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予以发布。

4.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微信、微博、QQ群、微信群、宣传栏、E班等平台,做好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学会自我防护和科学防疫。

二、舆情应对与处置

1.舆情监测。通过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第一时间检测到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出现的意见、建议、投诉等内容。

2.信息研判。对疫情防控工作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3.积极处置。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答复,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发布。

4.舆情预警。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根据监测情况和发展趋势,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发布舆情预警,提出工作建议。

5.建立机制。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谁引起、谁负责”的原则,发生舆情的单位是舆情处置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实行值班制度,根据舆情的严重程度,党委宣传部、舆情涉及单位,实行重大舆情 24小时值班制或一般舆情工作时间值班制,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舆情涉及单位要做好线下处置应对工作,及时提出答复意见,经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6.责任追究

将新新冠肺炎疫情舆情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隐瞒不报、漏报、瞒报以及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对擅自发布信息,给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

党委宣传部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