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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陕北秧歌剧目编创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7日 13: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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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考察时指出“绥德是黄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孕育发展了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老祖宗留下来的这些宝贝,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又强调“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找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陕北秧歌剧目编创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开展陕北秧歌剧目编创人才培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战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创作型青年人才队伍,努力提升陕北秧歌舞蹈作品的原创性、艺术性和制作水平,着力创作精品,助力文化强国战略,振兴乡村文化,不断增强陕北秧歌艺术的影响力、辐射力。

二、培训项目简介

榆林学院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绥德师范是播种西北革命火种的地方,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培养了2万余名杰出人才,3位校友成为副国级领导,60多位校友成为新中国党政军高级干部,8位校友担任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70多位校友为中国革命英勇献身,这里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而重大的贡献。毛主席曾亲笔为绥师同学题词“奋斗”,习仲勋为绥师题词“革命英才的摇篮”,校友齐心曾为学校题词“西北革命策源地”。学校现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陕北秧歌传承基地、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艺术科研机构,2022年9月陕北秧歌传承创新团队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本项目也是为了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厚植校园红色文化。

本项目依托榆林学院在人文社科建设、艺术实践及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邀请中国舞蹈家协会、北京舞蹈学院、上海戏剧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国内外一流的舞蹈理论家,由高度、夏广兴、刘炼等编导名师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主要采用课堂教学与实践采风结合、集中培养与自主研修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最终进行创作和表演成果的汇报演出,推出一台编创成果的精品晚会。

三、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四、项目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为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培训总时长共118天,其中,集中授课68天,采风研创30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为:

报到日期:

2023年7月30日

开班仪式:

2023年7月31日


集中培训开始时间

集中培训结束时间

培训时长(天)

第一阶段 集中培训

2023-08-01

2023-08-15

15

第二阶段 采风阶段

2023-08-16

2023-08-25

10

第三阶段 研创阶段

2023-08-26

2023-09-14

20

第四阶段 集中培训

2023-11-08

2023-11-23

16

第五阶段 汇报演出与研讨会:

2023-11-24

2023-11-30

7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榆林学院陕北秧歌传承基地

2、采风调研地点:陕西榆林、延安地区及陕北秧歌的播布区

3、学术研讨地点:榆林学院陕北秧歌传承基地

(三)课程设置

陕北秧歌剧目编创课程设置分为四个板块:编导理论教学、编导素材教学、编创实践教学以及田野采风教学。培养过程中组织安排经典剧目观摩、文化实地考察、青年编导论坛,个人作品发表,小组指导、分组讨论等多元教学体验,重视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应用与研究能力双提升的方式,最终培养出具有陕北秧歌剧目编创、表演、教学、研究的综合型创新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创作的困境与突破》《秧歌舞素材编舞技法》《舞蹈语言结构》《陕北秧歌发展历程》《汉族民间舞蹈观念流变》《秧歌舞道具编舞》《陕北秧歌经典作品赏析》《陕西舞蹈发展综述》《陕西元素在舞蹈创编中的影响研究》等。

(四)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康伟(榆林学院副校长)

2、师资团队:根据国家艺术基金授课师资要求,此次人才培养项目除承办方榆林学院骨干教师外,特聘请国内艺术领域知名教授、编导、学者及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组成的授课教师团队。

(1)北京舞蹈理论专家有:

罗斌(中国舞蹈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研究员)

夏小虎(中国舞蹈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二级编导)

柳斌(中国舞蹈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张萍(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舞蹈家协会《舞蹈》杂志执行副主编)

雷娟(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综合处处长、北京舞协理事)

(2)北京编导专家有(按姓氏笔画排序):

沙呷阿依(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教授)

张荪(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舞蹈系主任、教授)

李卿(北京舞蹈学院副教授、博士)

周萍(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教研室主任、教授)

武巍峰(首都师范大学舞蹈系教授、副主任)

高度(北京舞蹈学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民族舞蹈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教授)

夏广兴(中国歌剧舞剧院舞剧创作艺术指导、创作室副主任)

黄奕华(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党总支书记)

谢飞(北京舞蹈学院副教授、博士)

(3)省外理论专家有:

欧阳黔森(贵州省文联主席、贵州省作家协会主席、一级编剧、二级教授)

庞玉瑛(宁夏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社科研究员)

(4)省外编导专家有:

刘炼(东北师范大学教授)

赵霖(太原师范学院舞蹈系主任、教授)

张麟(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教授)

张芳(陇东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卫艳蕾(太原师范学院科研部副部长,教授,国家一级导演)

(5)省内舞蹈理论专家有(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宏(陕西省舞蹈家协会主席)

刘斌(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政轩(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榆林学院教授)

党允彤(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

康伟(榆林学院副校长、三级教授、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陕北秧歌传承基地负责人)

雷娟娟(榆林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榆林学院教授)

(6)省内编导专家有(按姓氏笔画排序):

陈永龙(延安市文联副主席、延安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张有万(榆林市民间艺术研究院、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贺世成(榆林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省级非遗传承人、副研究馆员)

高莎(西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教授)

高旭来(榆林市民间艺术研究院、榆林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一级演员)

韩晓勇(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

曹闰茗(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舞蹈协会主席)

翟红(西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特聘副教授)

燕小军(榆林市民间艺术研究院院长,陕西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榆林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五)学员管理与考核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者,终止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培训结束后,依据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为符合项目培训标准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

五、项目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评选择优录取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满足以下一条即可报名):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十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招生范围

全国各大艺术院团青年舞蹈人才、全国各大高校从事舞蹈专业的教师、全国各基层文化单位(公司)的中青年舞蹈专业人才。

(三)其他条件

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评选,择优录取。入选学员将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同时录取结果将公布于榆林学院官方网站。

2.录取时间:202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届时网页及书面通知)。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登录榆林学院官网下载报名信息表,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2.报名材料:

①学员报名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最高学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工作证明等复印件)

④单位开具的脱产证明并加盖公章

⑤本人编创或参演舞蹈作品的相关视频资料

⑥提交一份陕北秧歌作品创意构思文本。

3.寄送方式:

A.电子版报名材料: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进行报名,请使用正式扫描件(非手机拍照),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15823836@qq.com,文件名称为“单位+姓名”。

B.纸质版报名材料:正式录取人员需在6月25日报到时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6张(照片背面签名),舞蹈作品视频获奖资料用U盘提交。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

2023年7月30日(9:00—12:00 14:00—17:00)

报到地点:榆林学院陕北秧歌传承基地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雷老师:15891259993

单位:榆林学院

邮箱:15823836@qq.com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与文化路十字榆林学院陕北秧歌传承基地

邮编:719000

(三)注意事项

1、为方便学习交流,请学员自备练功服装、笔记本电脑、照相设备等学习用具。

2、我校将与录取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开班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全程学习者,应退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费用。

3、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培训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榆林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陕北秧歌剧目编创人才培养》主体榆林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