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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榆林学院教职工志愿服务协会的通知【榆林学院办发〔2015〕12号】

2015年10月30日 08:44  点击:[]

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和中央文明委、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为推动我院教职工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榆林学院教职工志愿服务协会,组成人员如下:

会 长:李治山

副 会 长:李锦峰 何晓岗 马焕成 尤 飞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名单如下:

理 事 长:何晓岗

副理事长:任建宏 陈 娜 高 飞

各院系、各部门为会员单位,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为会员单位负责人。

特此通知。

附:榆林学院教职工志愿服务协会章程

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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